外遇捉姦-婚姻生活決不能被外遇破壞
外遇捉姦-一對夫妻因為讀書而相識相而在一起,女孩子是中部人,男孩子是北部人,兩人在一起後男孩子知道女孩子平均二個禮拜會回家一趟,中北部距離其實差不遠,開車的話約一個半鐘頭,搭高鐵直達的話約四十一分鐘,客運約二個半鐘頭,他們在一起就知道二個禮拜回家一趟是不可避免的,最久一個月要回家一趟,畢竟女孩子隻身在外讀書偶爾回家給家人報平安是基本的,更何況是剛上大學一年級就認識在一起。時間過很快四年快過去了,這對情侶即將畢業要踏上社會工作,他們走得很穩定,也決定先登記結婚,當然做這些決定是必要讓雙方家長知道,雙方家長也同意,既然年輕人有想法、有打算,做長輩的當然也是支持他們。就這樣登記了開始他們的婚姻及工作生活,但女孩子並沒有因為和先生登記後就不常回家
他們兩個當初有協議過,登記了還是和之前的生活一樣,女孩子還是兩個禮拜回中不一趟,剛開始先生覺得可以,之後就開始有一些不開心的聲音及一些不開心的行為,先生希望太太可以改成三週或一個月回家一趟,假日能夠有些時間陪陪他,女孩子的想法認為當初協議好回中部是可以的,現在怎麼這樣要求她,做太太的不太能接受,畢竟到外地讀書四年,接著畢業後和男朋友登記結婚,一直沒有什麼時間陪伴家裡的人,當然在外工作再怎麼累,還是會想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親自己的兄弟姊妹和其它家人,當然太太沒這麼對先生說,先生當下也沒多說些什麼,只是板著不開心的臉,事後太太有仔細想過先生說的話,太太知道需要在先生及家人間取得平衡
想好後再做決定,婚姻不是兒戲
在還沒想好前,太太還是一如往常兩個禮拜回中部一趟,偶爾先生會跟太太一起回中部,有時候先生自己留在北部等太太回來,直到某一天先生的同事約大家聚會唱歌,唱歌歡樂氣氛下多少都有因為一點酒精催發效用,剛好先生聚會裡有一位很欣賞他的女同事也有去,先生登記結婚的事沒有太多人知道,他們還未辦婚禮,先生和太太並不會刻意多說些什麼,因為聚會的關係他們兩個又連絡上,當天那個女生可能開心吧,酒的有點多,最後結束聚會後女生竟然問先生說今晚可否在你那過夜,先生當下並未想太多,想說之前同事一場房間讓給那個女生睡,先生自己睡客廳,便把那位女生載回家,這些事情太太不知情,先生也沒有要刻意隱瞞,先生很單純的想了說這位同事太太也認識,太太也知道這個女同事欣賞他,所以便沒多想什麼。先生把床讓給他同事睡,先生在旁邊完電腦,玩完後要走向客廳時,他的女同事對先生說你可以坐在我旁邊嗎?先生猶豫了一下說這不太好吧!
女同事說他沒有什麼意思,拜託先生只要一下下就好,先生坳不過女同事的請求坐在同事的旁邊,結果女同事身守抱住先生的腰,先生嚇一跳,女同事說只要一下下就好,時間都清晨了,先生沒想到的事太太提早回來了,太太見狀了這一切,雖然他們沒有衣衫不整、沒有做其他越矩的事情,但看到先生被其它女生抱著腰應該也很難讓人接受吧!這樣算外遇捉姦嗎?其實這真的不好說,孤男寡女共處一室,就算你們是清白的,也很難澄清這一切,還是要懂得避嫌,才不會造成無法挽救的事。